付某是江阴一家水产商行的驾驶员。2017年7月30日,当他驾驶着装载鲜活鱼运输车从上海回到江阴时,却在高速收费站,被收费窗口的工作人员给拦了下来,理由是他提供的鲜活鱼运输车行驶证与高速大队所记载的不符,涉嫌伪造行驶证!
第二天,心里有鬼的付某就到派出所投案。据付某交代,他伪造行驶证的理由就是为了省钱。因为根据国家规定,鲜活鱼运输车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达到车辆核定载质量的80%以上就可以免费通行。
商行老板是以包车的形式与其合作的,出一趟车给其一共包括过路费、油钱500多元。付某想着,如果能省下高速过路费,自己一次就能多收入100多元。
为了省下这笔钱,付某瞒着老板通过微信购买了一张假行驶证,把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由9700千克改成了3998千克,总重量由15920千克改成了10023千克。
凭着这张伪造的行驶证,付某每天拉货都能够达标减免通行费,每次能够省下近百元。经过统计,从2014年12月30日到2017年7月30日期间,付某在江苏省联网高速公路内累计偷逃车辆通行费659次,合计达到人民币70125元。
那么作为一个已经在水厂商行工作了12年的老鲜活鱼运输车司机,付某为什么从2014年才开始逃费?
原来商行之前一辆货车核载才两吨,后来换了这辆鲜活鱼运输车核载是9.7吨,货多的时候就够达到免费通行的标准,但到了淡季就装不满80%,不能达到减免通行费的标准。于是,在了2014年,付某想到了这个办法。
不仅要退赔偷逃的7万余元过路费,还被老板解雇,站在被告席上,付某对自己的行为是后悔万分。付某表示,完全是因为自己不懂法,贪图小利,为了省这一点钱却不想被判了刑。
后,贪图小利的付某被江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缓刑两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